
2013臺南市博物館月《博物館Camera》
徵件活動簡章
壹、宗旨:
一、喚起大眾對臺南市地方文化館的重新認識和踴躍參與。
二、鼓勵民眾體驗在地文化之美。
貳、辦理單位
指導單位:文化部
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文化局
承辦單位:崑山科技大學(視訊傳播設計系暨媒體藝術研究所)
參、攝影主題/地點:
一、主題:以「博物館Camera」為主題,舉凡文化館外貌、建築設施、內部展示、文化館藝文活動皆可。
二、地點:國立臺灣文學館、葉石濤文學紀念館、柏楊文物館、楊逵文學紀念館、漢字文化藝術館、香雨書院、台南故事影像館、鄭成功文物館、五條港歷史區域地方文化館、成大博物館、安平鄉土文化館、運河博物館、熱蘭遮城博物館、大員先民生活文化館、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、鹿耳門歷史文化區域地方文化館、鹿耳門媽地方文化館、倒風內海故事館、林崑岡紀念館、新港社地方文化館、拔馬平埔文物館、吳晉淮音樂紀念館、佛光緣美術館–台南館、葉王交趾陶文化館、方圓美術館、奇美博物館、十鼓文化村;太平境馬雅各紀念教會歷史資料館、長榮中學校史館暨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資料館、安平天主教文物館、東隆宮王爺信仰文物館、善化慶安宮文物館、臺灣Holocaust和平紀念館、安平蚵灰窯文化館、墨林農村文物展示館、白荷陶坊、東山農會咖啡文化館、下營區產業文化展示館、臺灣鹽博物館、臺南.家具產業博物館、竹炭故事館、臺灣南區氣象中心、台灣烏腳病醫療紀念館、菜寮化石館、大地化石礦石博物館、麻豆文化館、總爺藝文中心、蕭壠文化園區,館舍資料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://culture.tainan.gov.tw 地方文化館。
肆、參加辦法:
一、收件時間:即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二、收件地點:崑山科技大學視訊傳播設計系暨媒體藝術研究所(71003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949號,註明「臺南市博物館月《博物館Camera》攝影徵件活動)。
三、每人最多10張作品,連拍不收,且同一個景點主題不得超過5張。
四、所有照片審查後一律不退件。
五、洽詢電話:
(一)崑山科技大學蕭遙小姐,電話:0929177601。
(二)臺南市政府文化局(文化資源科)吳瑞慧小姐,電話:06-6321350、6320501。
伍、參加對象:愛好攝影人士。(未滿18歲者,需有監護人同意書;主辦及承辦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與,以示公允)。
陸、作品規格:
一、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不限,送件時請繳6×8英吋之彩色照片及電子檔(原始檔至少為3264×2448 pixel或畫素達800像素以上之jpg、raw及tiff檔)。
二、照片僅可做亮度、對比度、色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,嚴禁電腦合成。
三、光碟片上請註明姓名,每件填一份送件表,每件作品背面請貼妥送件表暨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。
柒、評審及評分標準
一、評審:102年5月3日,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辦理。
二、評分標準:
(一)主題內容(佔20%):依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。
(二)構圖技巧(佔35%):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技巧。
(三)攝影技巧(佔35%):參賽作品攝影技巧、光影、取景等優劣評分。
(四)創作理念(佔10%):依參賽作品的創意描述程度評分。
捌、獎勵:
(一)文化館達人獎:共30名,每名發給1000元等值之誠品禮券及獎品乙份;得獎作品安排於總爺藝文中心公開展覽。
(二)參加獎:送件前200名,每名獲博物館日活動專屬獎品乙份。
(三)得獎名單:102年5月6日公布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,得獎者另發函通知,未入選作品不作通知。
玖、頒獎:由承辦單位另函通知受獎人,擇期頒獎表揚。
拾、展覽:102年5月18日~5月26日總爺藝文中心。
拾壹、附則:
一、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,嚴禁翻拍、冒偽、剽竊或抄襲。如查證屬實,一律取消資格,已領取獎項者,主辦單位有權追回。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二、請妥善保護作品並以掛號郵件交寄。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,主、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。
三、主辦單位對審查優勝作品,均有出版、重製、網路宣傳、展覽、刊登報章雜誌等權利,不另給酬。
四、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,如有相關未盡事項,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。
※簡章請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:http://culture.tainan.gov.tw